谬误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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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


  本命年你是否买根红腰带给自己“扎红”?

 

  你是否热衷于电脑算命、手机求签、网络测名……

 

  走路的时候不要故意踩踏井盖,会影响到自己的运势。

 

  半夜或雾天有熟悉的人叫你名字,切记要等到三声后才能答应。

 

  门前道路不能对直当门口,否则此路就像一条龙会扳过来伤人的。

 

  生肖忌讳,如鸡和狗、猪和猴不宜婚配等。


解释


  在以上的那些例子中,用来判断因果关系的不是事实证据,而是内心的恐惧。那么这些判断是如何形成的呢?例如,为什么许多人相信本命年的人运气不是太好?他们可能受中国传统文化中命理学说的影响,可能听到很多这样的故事,特别是身边亲友的一些事例,可能受一些虚假宣传的迷惑……当然,也有一些显而易见的道理可以解释,例如,人生总会遇到一些不顺心的事情,甚至祸事灾难,这些问题可能在本命年被过分夸大了。又如,本命年往往是人生生理、心理、事业等的关键时期,有些转折和压力在所难免……

 

  其实这些解释理由都不充分,但为什么一开始人们会有这样的连结,并且这些迷信说法能够一直流传下去,一些人还深信不疑?其中一定有更深层的理由。因为他们都坚信了“因为如此、所以这般”的规则:如果一件事在另一件事之后发生,那么前面发生的事件就是后面发生事件的原因。

 

  这是一个谬误因果的联系规则,唯一有道理的地方就在于先因后果次序的确定。但是仅凭这点不足以作为因果判断的合理原则。英国哲学家密尔就曾经指出,如果光凭先后顺序就判断因果关系,那么是不是可以说黑夜引起白天,因为白天总是在黑夜之后发生,可见这样推论是很愚蠢的。另一哲学家休谟认为,因果关系是一个事实导致另一个事实的关系,人的经验和观察是有限制的,不管多少次看到两件事相继发生,我们也不可能由此判断它们的因果联系,因为经验只能说明过去,不能说明未来,从经验不能得出永远有效的必然判断,因果关系只不过是我们的习惯性联想,至于实际上是否存在,我们永远也不知道。

 

  现实生活中谬误因果最显著的是两个狂热主义的极端:

◾宗教狂热主义——为了坚持对上帝/真主的信仰,必须谴责世俗的科学解释,并采取宗教的观点。

◾世俗狂热主义——为了坚持对科学的承诺,必须谴责宗教的解释,并采取世俗、科学的观点。

 

  这两个极端建立在相同的假设之上,即宗教和科学是互不相容的。这不仅犯了谬误因果的错误,更是一种僵化独断的观点。这种极端的狂热主义只会导致对事实的扭曲,影响个人的幸福以及和谐的人际关系。科学和宗教都是人解释和把握世界的方式。藐视科学解释的创造论者和蔑视宗教解释的世俗主义者,他们犯了同样的错误。

 

  宗教狂热主义造成的不仅有封闭和愚昧,还有分裂和战争。近来发生在新疆的“泛清真化”阴谋活动,宗教狂热主义的极端思想是其源头。这些极端主义者披着宗教的外衣、以宗教活动为借口,蒙骗和裹挟群众,破坏正常社会秩序,从事分裂破坏活动。他们进行的是一场有预谋、有计划的无硝烟战争。


反驳


  如果总是用“因为如此,所以这般”的思考模式作为判断因果关系的基础,那么就会养成轻浮的处世习惯,而这只会让人在面对问题时走进死胡同。

 

  一旦人们丧失了理性,即人们的情感活动占据了上风,就会导致人们的逻辑思维混乱。当人们的生理和安全的需求得不到正常满足的时候,往往也会产生一种“有某种超自然的力量在主宰着自我”的迷信想法。显而易见,迷信思想的传播正是人们面临如此的突发事件时惯常处事模式无法运用情况下的一种应急策略。


对治


1、“子不语怪力乱神”,那会削弱人的理性

 

  在判断什么原因引发什么结果时,要以科学的实验和分析做证据,而不是奇想和恐惧。波普尔正是以科学和迷信为主要标准区分了“开放社会”和“封闭社会”:

  ◾“开放社会”——奠基于理性和科学的思考,是进步的社会。在开放社会里,人民对他们领导者所说的话提出质疑,并寻求证据。在这样的社会里,人们普遍重视言论自由,并有权推翻企图破坏民主制的领导者。

  ◾“封闭社会”——建立在奇迹和迷信之上,以超自然的解释作为社会政策的基础。在封闭社会里,人民容易被误导、被愚化,从而普遍信奉权威。在这样的社会里,最适合那些把自己视为真理裁判者的独裁专制政权崛起。

 

  波普尔对“开放社会”和“封闭社会”的区分还是很有现实意义的。例如,911之后的布什政府,就是借助人们对恐怖主义的恐惧,以欺骗的方式获得了国会对伊拉克战争的授权。

 

  “什么因造成什么果“是一种理性的判断,但是把信念寄托在某些神奇、超自然的宇宙力量或者权威上是非理性的。休谟在他的名著《人类理智研究》中就做了很清楚的说明:”我们观察周围的外在事物,想找出因果关系的作用,但我们根本找不到任何力量或者必然性连结:我们根本找不到任何一种性质,可以将结果和原因连结起来,确认某个事件是另一事件的结果。我们所能发现的,只是一个事件实际上接着另外一个发生。“

 

  在因果关系的领域里,诉诸怪力乱神而非理性的科学思考,会让人处在一种无谓的、自我打击的焦虑状态中。那么,如何才能确定两个事件具有因果关系?弗兰西斯·培根在《新工具》提出的“三表法“是很好的借鉴。

  ◾第一步,收集材料。准备一部充足、完善的自然的和实验的历史。这是全部工作的基础。

  ◾第二步,运用"三表法"来整理材料。这三个例证表是:

   (1)"具有表"——所要考察的某种性质的正面例证。

   (2)"缺乏表"——所要考察的某种性质的反面例证。

   (3)"比较表"——所要考察的某些性质的不同程度出现的其他例证。

  ◾第三步,进行真正的归纳。分为三个小步骤:

   (1)排除不必要事例。

   (2)正面解释的尝试。

   (3)纠正解释偏差。

 

2、让宗教以及科学在身上相容并存

 

  现实生活中有一些事件违反了我们熟知的自然因果规则,也存在一些科学的因果律无法完全解释的事情,特别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奇迹。例如,某个人在一场灾难性车祸中似乎感受到某种保护而仅仅是受了点皮肉伤。

 

  对于发生在他人身上的奇迹,根据休谟的观点:“只有经验才能对人类的见证提供效力,同样的,也是经验向我们保证了自然律“。我们过去的经验告诉我们:”没有任何人的见证具有证明奇迹的效力“。

 

  对于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奇迹,不容许自己选择相信,就是一种独断。当然,这并不是说,选择相信奇迹,就不再坚守自然律了。我们应该谨记詹姆斯的衷诚告诫:“如果有一条规则,完全禁止我们承认某类事实,而这类事实是真实存在的,那么这条规则就是非理性的……当一个假设活灵活现到动摇我们意志的地步,我们有权可以相信它,并自行承担后果。“

 

  奇迹和宗教信仰一样,信与不信都是个人自由选择的权力,同时个人也必须承担相应的后果,而不是把相伴的风险强加到与自己信仰不同的人身上。当然,我们不应该因为某个奇迹就放弃科学的自然因果律。因为,奇迹本身是十分稀少的。相信奇迹每个一段时间就会出现一次,

这是狂热的宗教信徒才有的选择,他们对宗教的狂热破坏了自身对现实的感受力和判断力。

 

  科学和宗教是可以和谐共存的。因此,做一个包容科学和宗教的人,在找出事情的原因时,不要让你的宗教信仰变成一种盲信而影响你的理性判断力,同样,不要因为你对科学的承诺而变得过度狂热,影响你对宗教看发的包容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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