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简介
黎建球
作者简介:黎建球:台湾辅仁大学前校长,哲学系讲座教授,梵蒂冈圣殿骑士(爵士)。台湾哲学咨询学会理事长,生命教育基金会董事长。台湾《哲学与文化》月刊主编。主要著有《以意义与价值为内容的哲学咨询》,《孝道的哲学咨询》,《“不知之云”的哲学咨询》,《死亡焦虑的管理——哲学的诠释》等。
哲学咨询的含义
哲学咨询(Philosophical Counseling)这个名词开始于一九八O年代,是哲学应用(philosophical praxis)的翻板[Peter B. Raabe. “Philosophical Counseling:Theory and Practice” Westport, Connecticut, 2001.xv]。
早在古希腊时期就有不少哲学家开始作哲学的应用,如毕达哥拉斯(Pytagoras, 570-469B.C.)、普罗泰戈拉(Protagoras, 481-411B.C.)、苏格拉底(Socrates, 470-399B.C.)、亚里士多德(Aristotles, 384-322B.C.)及伊壁鸠鲁(Epicuros ,374-270B.C.)等。
到了中世纪,哲学应用主要是作为宗教及人生上的思辩及应用,特别是在生活伦理上的发展。
文艺复兴之后,特别是在康德(I. Kant, 1724-1804)之后,哲学成了纯思辨之学和希腊及中世纪的具有应用性有了区别。
更由于在十八世纪中叶之后,心理学和哲学逐渐分离之后,哲学似乎已和应用离得愈来愈远了,直到八O年代哲学的应用才再恢复。
而在中国,虽没有“哲学”这个名词,但用思想助人的方式却是中国思想史上的主力。不论是儒家、道家、墨家或是后来传进中国的佛学都是如此,特别是在生活伦理的具体实践上,这些思想家们都提供了具体可行的方式及良好的建议。
甚至我们可以说,在中国的传统中,儒释道的思想几乎就是我们的日常生活,是一种非常典型的生活哲学(living philosophy)。
这种具体的生活方式到了清朝之后就有了改变,特别是在西方以科学及实用为主要思考模式的各种主义进入中国之后,哲学与哲学系似乎逐渐成了“无用”的学问,哲学家也似乎逐渐自我设限于“玄思冥想”中了。
这种情况到了最近几年有了改变,由于有些宗教大学陆续办了哲学系,在课程的内容上有了应用哲学的开设,如1988年辅大哲学系有应用哲学的分组、1990年代的中央大学哲学研究所以应用伦理学为设所方向、南华大学以生死学为研究核心等。
而大部分大学的哲学系都有各种应用哲学课程的开设,辅大哲学系则是第一个设有“哲学咨询学群”的学系(2003年秋天开始有38位博、硕、学士生选修这一个学群的课程),在社会上第一个为期二天的“哲学咨询工作坊”则是从2002年12月开始举办,至今已办了十五期的初阶,五期的进阶。
至于各种与哲学咨询相关的学术研讨会也有办理(如哲学咨询与现象学等),2011年10月成立了“台湾哲学咨询学会”(Taiwan Philosophical Counseling Association)培育了38位哲学咨询师,2014年春天与“美国批判思考中心”(Institute of Critical Thinking, USA)共同举办了(逻辑基础疗法专业认证培训课程)(LBT Primary Certificate Intensive Workshop In Logic-Based Therapy)[请参见台湾哲学咨询学会网页],并成立亚洲中心,诸此种种。期望在不久的将来会有更多的哲学咨询团体及有关论文的出现。
哲学咨询在今日的用语是如何用“哲学助人”,这可从松散的及严格的二个层面的定义来讨论。
从松散的定义来看,就是如何用哲学的语言、智慧、成语、甚至逻辑来助人。有许多哲学家在其生命的历练及生活的反省中,体悟出了一些语句或格言,如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未经检视的生命是不值得活的”。藉由这些语句或格言可以帮助人们进行更深刻的思考或省察,从而有效的改善人们的观点或生活。
这种助人的方式虽有些“即兴式”的,但由于哲学格言的背后是以哲学观点为其支架,尽管有些松散但仍能有效的助人。只是使用者(或称哲学咨询师philosophical counselor)必须具备完整及纯熟的哲学背景训练,一般的人(就是未受过完整及纯熟的哲学背景训练的人)大概很难能准确的及有效的使用这些语言。
从严格的定义来看,就是如何使用哲学系统(philosophical system)来助人。所谓哲学系统,就是一个完整的哲学论述。所谓完整的哲学论述就是指由形上学(metaphysics)而知识论(epistemology)而价值哲学(value philosophy)的系统论述。由于近代哲学过分看重知识论轻忽形上学,使得哲学系统受到了损伤,以致于在涉及形上思维时就无法完整的呈现哲学助人的丰富内含。
西方哲学自亚里士多德建构形上学、知识论及伦理学的哲学系统以来,哲学系统的要求就一直是西方哲学的要求。这就有如中国哲学中自道体以下而发展的生活伦理系统一样,已经是中国人牢不可破的生活准则。西风东渐以来民风虽已开,但传统的美德却已消失。
同样的,西方当代哲学的发展在科学实証主义的推波助澜之下已变得无法有效的助人,其理由乃在于科学实証主义本身尚未发展完成,系统也尚未建立,助人的步骤还有待探索。
因此,在所有的哲学理论中,只有从亚里士多德到中世纪以来所建构的哲学理论,已发展出来一套完整的且有效的助人理论,这一套从存在到知识到行为,又反其道从行为到知识到存在互相参照,互为可行的系统才是哲学咨询理论的基础。
我们既然明白哲学咨询的理论须以哲学系统为基础,那么我们如何以哲学系统建构哲学咨询的理论?
(一)哲学的意义
哲学从其本义而言是拥有行动之义[哲学的希腊文是由φιλοσ和σοφία合成,φιλοσ具有动词之意],“哲学”一词,源自古希腊Heraclites(ca.544-484 B.C.)的“philosophos”[哲学一词来自希腊哲学家Heraclites(ca.544-484 B.C.)的(philosophos)邬昆如西洋哲学史页3,正中书局1988年10刷],是“爱智慧”的意思,是一种用行动去追求智慧的意思。
而这样的哲学的行动理论在西洋哲学史上来看比比皆是:前苏格拉底期的哲学家们为探究宇宙所采取的行动及因行动而建构的理论是斑斑可考;雅典时期的哲学家们则更不用说,像苏格拉底为证明自己的理论而牺牲生命更是行动理论的高峰;希腊罗马时期哲学家皇帝[在罗马帝国的哲学家皇帝一般都是指奧里留。马可·奧里留,(Marcus Aurelius,121—180年)著名的“帝王哲学家”,罗马帝国皇帝,在希腊文学和拉丁文学、修辞、哲学、法律、绘画方面受过很好的教育,晚期斯多亚学派代表人物之一。奧勒留也许是西方历史上唯一的一位哲学家皇帝、他是一个比他的帝国更加完美的人]的具体实践;中世纪将信仰与哲学合而为一的高峰经验更是说明行动理论的内在意义,托马斯更说:“行动跟随存有”(operare sequitur esse)[ST I, q. 89 a. 1 co.: “Cum nihil operetur nisi inquantum est actu, modus operandi uniuscuiusque rei sequitur modum essendi ipsius.”],即是说人之行动模式是照人之存有模式,也就是说人的行动是精神性的与物质性的同时行动;在近现代的哲学中许许多多的哲学家们不但影响了个人的行为准则(如存在主义……)甚至影响了世界(如共产主义……)。
(二)哲学的内容
在哲学的行动理论中,行动永远是实践理论的具体方法。传统中哲学的活动是包含检视、分析、综合、思辨、规范及评鉴。苏格拉底说:“未经检视的生命是不值得活的”。由此可知、不断的进行这六项的活动(检视、分析、综合、思辨、规范及评鉴)其实就是哲学的行动。哲学家相信这六项行动可以应用于一切学科之上。
经由哲学的行动自然就因此而产生了哲学的态度,这就是自觉、洞察力、兼容并蓄及通权达变。在现代虽然有许多时髦的学科,但因缺乏这四种态度,很快的就会成为明日黄花。
其次,从行动准则而言,准则乃是指向一个目标的基础,如果希望行动的结果是完善的则必须具有健康、爱心及正向的目标。[作者于2004年2月担任天主教辅仁大学校长后提出:“健康辅仁、爱心辅仁及正向辅仁”的行动目标]
从健康的目标而言,行动的组织结构、内含、成员及方向都应具有完整性。而对于组成这些事物的人来说,身体的健康(Physical Health)、心理的成熟(Maturity of Mental)及灵魂的美丽(Beauty of Soul),乃是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如果不具备这些条件其动机必遭致疑。
从爱心而言,西洋中世纪哲学家呼应希腊哲学家的说法,将爱分成情爱(Eros)、友(知)爱(Philia)及博爱(Agape, 拉丁文Caritas)。这三种爱构成了三种不同的氛围(milieu),也构成了行动的结果。只以情爱为主的行动,其结果必然是死亡;同样的,只以友爱为行动的目标,其结果虽可以获得友谊,但一旦友谊与友谊之间有冲突时,很可能就会丧失行动的目标;而只有以博爱为内容的行动才能使行动获致良好的成果。由于博爱是存有者的行动特征,因此,博爱乃是行动成功的保证。
从正向而言,行动的结果是意欲获致善。善就是正面的肯定行动的目的,因此,在使用哲学的活动(检视、分析、综合、思辨、规范及评鉴)及态度(自觉、洞察力、兼容并蓄及通权达变)上都要采用正向的方向才能保证行动成功的可能。
从上所言,哲学行动的目的在求改变,改变的目的在获致善,善乃是存有特征,因此,哲学的行动乃在回归自我,也就是在实践中回归自我。行动的实践觉察就是如使自己或他人能在哲学行动的理论中找到其意义与价值。而人文疗愈的核心内容应该就在哲学咨询对意义与价值的重构。
(三)哲学体系
1.形上学
任何一个哲学系统的建立首先要确立其形上学。对“哲学咨询”而言,是希冀能打通有与无、现实与永恒、生与死之间的通路,希望能从其中的探讨及体验中,找到生命之源、心灵的归宿。
因此,针对中西皆有的存有基本概念“道”与“神”,进行系统性的论述,并以此为形上学的基本架构而逐步加以发展。道在其原始意义中,就己构成了人生现象依循的规则、目的及方法;而在其发展意义中,更是构成人生本质的意义与价值。因此,道就成为宇宙人生的基本内含及目的。而从另一方面来看,道既成为宇宙及人生的内含及目的,则道的主体性及自明性必须是先存的,也只有如此,道的影响才具有绝对性。
由于在相对性条件下的偶然性,不足以构成道的完整及绝对性影响,如此,道的主动性、先在性、普遍性、超越性及内在性的特质才能成立,由此而有的向下之道,结构了所有存有的基本内含的内在目的性就能被肯定,这样的向下的分受及向上的参与,遂可以完成存有的目的,不然存有本质及终极目的的追寻将是永无止尽的。
神的概念在中西方早已存在,但在中国的发展却有不如西方的感觉,其理由当然是当时的情况及环境,中国没有西方那么漫长的研究神的概念的机会,甚至中国哲学的发展也不如西方那么有系统。
但不能因此就说,中国人所发展出来的概念就不如西方人来得深刻,更不能因此而说中国人本土所发展出来的思想就没有国际观。毕竟一个人寻求内心的渴望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共同需要,如果只限定某一些语言,就武断的以为这才是学术,恐怕这才是末流,而会被神所遗弃。
形上学的确立:存有的结构既建立在一、真、善、美的特性上,则由道而来的意义,要能符合神的特性。
如此,在内在意义上,道、神就成了既是外在的表达了超越特性,又内在的成了一切存有的原理。而在外在意义上,更由三个概念的现实意义衍伸到内在性的价值,由此存有不但成为一切事物的底基(entelecheia),更因存有的内含,而使存有,有了向上之力,冲向存有的最顶峰(e’lan vital)。而另一方面,存有的最高存有并不如此被动,她以绝对至善的能力,主动的赋予所有存有以善的动力。
2.知识论
传统中国哲学并不像西方那些有明确可分的思想架构,就其缘由,主要是由于中国文化并不存在系统完整的知识论。换言之,虽然中国哲学有成熟的形上思想,并且,这个中国哲学更被视为是一套丰富完整的伦理道德哲学,但是就是缺乏如何建构这些思想的有效论述,亦即缺乏相关的方法层面的有效说明,特别是有关于思想逻辑层面上的建构说明。
反观西方,无论是希腊哲学时期或中世纪时期,各种思想的发生与融合的过程中,他们不但重视融合后的成果累积,更重视融合过程中方法的说明。甚至可以说,他们是透过融合方法的不断反思、不断地再建构,才形成了丰厚的思想果实。
例如,基督教思想家,基于信仰的必须性和发展性,有效的在不同的时代采行不同程度的结合方式。这些结合方式的系统性发展,成就了基督教哲学的知识论体系。
首先,在教父哲学时期,为说明如何面对那些反基督及不信的人所产生的理论基础,透过希腊哲学,特别是新柏拉图主义的结合,有效地论述信仰上的合理化,具有不可磨灭的功能。
同样的,士林哲学理论的建构,乃是在教父哲学的基础上,透过结合亚里士多德学派以及阿拉伯文化思想的传统,完整地建立了以信仰为核心的士林哲学体系。
3.伦理学
传统士林哲学的伦理学强调,人和其他动物的行为最大的不同,是因为人有理智。并且,也因为人的行为是理智的行为,是自主的行为,因此,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其它的动物则因其不是自主的行为而不必为它的行为负责。
所谓自主(Self Control)的行为是指不受环境或生理的影响,而能凭借个人意志,自由去选择的自发行为(Elicited act),这种自发行为又称之为内在行为(Internal act)。内在行为不由生理或心理决定而是由理智决定。
历来哲学家对理智的意义有不同的诠释,如经验主义(Empiricism)或唯物主义(Materialism)者以为理智由感觉、经验或物质而来,理性主义(Rationalism)或观念主义(Idealism)者则以为理性可以脱离经验而独立存在。
但传统哲学中以希腊哲学家亚里土多德(Aristotles384-322B.C)为主流的学派(如Scholasticism、Realism等)则以为没有所谓先天的观念而只有先天的能力,他们以为人类的观念大部分都是后天习得的;这种习得的能力有部分是后天的,但有更大的一部分是来自于先天的禀赋,他们以为那是人在有生命时同时得到的生命力(Vitality)之。
人藉这种理性的生命力除了可以去发展自己在感性、物质及经验的知识之外,人还可以去发展、建构那些可以属于自己、建立自己、完美自己渴望的知识或学问。
这种理性欲望是人自己内在的自我要求,是一种自我作主的、自己以自己为目的的行为,是一种由自我意志与自由意识的选择所构成的行为。这样的行为必须由行为人自己承担行为的后果,因此,行为人必须了解意志与自由对人行为的意义。
(注:本文节选自黎建球教授文章《哲学咨询中的价值引领》。点击链接黎建球:哲学谘商中的价值引领 )